教务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专业建设 | 课程建设 | 教材建设 | 实践教学 | 教学运行 | 教学督导 | 教改成果展示与交流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关于启动 2022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2-08-19 22:09     (浏览次数:)

沈阳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沈工院教发[202231

 

 

关于启动2022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沈阳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沈工院〔201984号)和《沈阳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鼓励学生应征入伍的若干规定》(沈工院〔2018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现就开展2020级、2021级高起本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长、学生处长、相关学院院长(主任)

秘书:教务处副处长

二、报名范围及获转专业资格的成绩说明

符合《沈阳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沈工院〔201984号)文件中转专业资格的在读2020级、2021级高起本学生,可报名申请在同批次(指高考报考志愿时的招生院校代码相同)间转专业。

关于成绩合格的说明:获转专业资格的条件之一为“第二学期结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要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限选课成绩全部合格,全部必修课、限选课的平均绩点列本专业前15%”;“第四学期结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求在第一、二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限选课成绩全部合格外,第一、二学年全部必修课、限选课的平均绩点需列本专业前5%。”其中的成绩合格是指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成绩为60分及以上(包括通过补考获得的成绩)

三、考核办法

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考核科目:

12021级申请转专业的高起本学生,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外语;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

22020级申请转专业的高起本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外语、相关专业基础课(具体见附件1)。

3、考核范围:见附件考纲。

四、录取

录取时各招生专业分别根据报名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计划名额录取。其中:

1、若单科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取消转专业资格;

2、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笔试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

3、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支持在全国创新创业A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4、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笔试成绩均未达到425分,则理工类考生高等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大学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注: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录取时,按照以上234项的顺序按序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依序录取。

五、时间安排

1、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审核汇总,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专业的计划名额。

2910日后,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筛选出成绩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3、各二级学院审核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将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经汇总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学生报名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5、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根据已公布的转专业考核选拔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笔试考核,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6、教务处根据笔试考核结果,审核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由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转专业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录取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7、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行文发布学生转专业通知,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

六、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2、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了解相应专业考核选拔规则以及对申请者前期已修课程成绩等方面的要求,慎重填报转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4、本次申请时间之外,不接受任何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须登陆教务处网站“公告通知”栏查看转专业相关通知,如错过申请和考核时间,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5、各相关二级学院应指导转入学生制定新的修读计划,及时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并将相应资料归档,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6、转专业期间,相关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不得出现旷课等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转专业申请资格。

7、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沈阳工程学院专业群划分情况及第四学期结束申请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一览表

附件2、沈阳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1、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适用于第二学期学习结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附件3-2、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适用于第四学期学习结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附件4、沈阳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5、沈阳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附件6、考纲

 

 

 

 

 

主题词:             2022         本科          转专业       通知                             

教务处                                                             2022818日印发            


 

 

附件【附件1-6.zip已下载

Copyright © 1953 - 2015 沈阳工程学院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