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流 程 说 明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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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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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名称 |
课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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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 |
各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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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配合的 相关部门 |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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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内容 简介 |
为进一步巩固消化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相关课程知识的能力,针对某门课程所开设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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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流 程 |
1.指导教师进行课程设计的选题工作,填写备选题目登记表。 2.教研室主任对指导教师的选题进行筛选审查。 3.系部教学副主任对课程设计的选题审核签字。 4.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 5.指导教师指导、督促、检查学生设计情况,填写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工作日志。 6.教务处、系部教学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抽查课程设计完成情况。 7.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完成课程设计成绩的评定(必要时可进行答辩),总成绩经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教务处。 8.教研室对课程设计样本和有关材料收存归档。 9.指导教师进行课程设计工作的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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