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505号)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申报包括跨校选用课程和自主建设上线课程,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范围为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教师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二、跨校选用课程范围
必须是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即“酷学辽宁”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上线的课程。
三、自主建设上线课程要求
1.课程应为省级以上一流课程。
2.课程已在国内知名开放平台上线运行至少一轮或自主建设符合上线课程标准、在校内SPOC运行至少一个学期,同意在“酷学辽宁”平台建设、运行、共享,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课程。
3.上线课程符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试行)》(教科信厅函〔2022〕22号)的相关要求,已完成所有课程资源建设,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视频、教学资料、团队介绍、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试卷、拓展资源和课程宣传片等。
4.上线课程应配备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讲成员均应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除主讲教师外,课程团队还需配备必要助教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够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合理,课程负责人能够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
四、共享方式
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建课教师与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 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对各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推广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此项工作。
2.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要全面梳理、评估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积极利用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模式改革。
3.辽宁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在线开放课程总结验收,并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案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线开放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报送要求及时间
1.跨校选用课程填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填全;
2.申请上线课程填报《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平台学习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附件3)。我校目前已在“酷学辽宁”上线课程(7门)无需再填报。
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月12月25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教务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来 办公电话:5226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
3.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