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工作遴选与推荐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213号)要求,做好2022年国家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培育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共同建设项目)的遴选与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教研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队伍;探索建立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促进我校智慧教育发展。
二、建设内容
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建设项目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以研究、推广某一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为目的,通过聚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学校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实践和研究,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发展。
2022年度,共同体建设项目设立智慧德育、智慧体育、智慧劳动教育、智慧美育、智慧评价、互联网+教研、虚拟仿真教学、人工智能教育、跨学科教学、智能实验室建设与应用10个类别、20个应用方向。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要求
1.共同体项目由共同体牵头单位负责申报和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成员单位不少于4个。鼓励与省外区域、学校联合申报。
2.共同体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在本类信息化教学中开展2年以上实践,取得一定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引领作用。
3.共同体项目应根据方向确定项目名称、申报内容。要求项目名称规范准确、简洁明了,准确概括申报内容方向,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填写《辽宁省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遴选认定。学校在各部门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推荐项目,我校限报1项。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支撑材料真实可靠,有据可查。
2.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向教务处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孙健伦老师。
教务处
2022.07.18
附件1:辽宁省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
附件2: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