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沈工院教发[2022]48号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排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线上进行,时间定于1月3日-13日。教务处负责的公共课考试安排,采用的是系统排考。考试时间原定在12月19日至23日期间进行,现平移到2023年1月3日至6日及1月9日进行,共计5天。平移后的考试安排见附表1。各学院负责的必修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排考工作,可不采用系统排考。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线上考试时间为110分钟。两场考试间隔40分钟。其中20分钟用于学生上传、做纸质备份答案所需时间,20分钟用于参加下一场考试备考时间。
各学院排考,原则上同一班级上、下午各安排1场考试,一天内考试不多于2场。下列情况需向教务处报备:同一班级一天内考试超过2场;连续2场考试。
2.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负责排考。系统排考结果中,考试日期平移。因线上考试,所以不设置考务室。课程考试平移后的排考结果,详见附表1。
3. 其他必修课的排考,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排考时一定要进行时间和学生班级的自查,避免与公共课和自排课程出现冲突情况,确保正常考试秩序。
4.大学英语(一)和大学英语(三)课程考试,具体考试安排由外语学院负责落实,并负责通知到考试班级,包括延长学制、服兵役等其他情况的学生。
二、特殊情况的学生考试安排
特殊情况,比如现役学生等情况的学生考试安排,由课程所属学院的教学秘书负责安排,并将考试时间,以及相关考试要求,通知到学生本人。
三、监考教师安排原则:无论是教务处负责安排的公共基础课程,还是各学院负责安排的必修课程,监考教师均由开课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各1名教师共同承担。
外语学院监考教师安排,由外语学院和学生班级所在学院各1名教师共同承担。外语学院和学生班级所在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同时通知到监考教师。
公共课监考教师如考试班级较多,开课部门教师不够,2名监考教师均由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师承担。
四、学生考试信息发布:不论是教务处组织的公共课程的考试信息,还是学院组织的课程考试信息,排考结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学生。
五、特别提示
1.各学院排考时,要进行考试时间的自查,避免与公共课和自排课程出现冲突情况,确保正常考试秩序。
2.非公共基础课,排考一定是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即学生班级是哪个学院,就由哪个学院负责排考。
3.各学院在排考时,特别是在编排外学院(部)的课程时,应从全局出发,考虑阅卷量和阅卷难度公平排考。排考顺序: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4.各学院排考结果一旦确定并已向学生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主题词:期末考试 排考工作 安排 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2月26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