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沈工院教发[2022]50号
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任务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3年1月3日至13日期间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具体落实通知如下:
一、线上期末考试安排:
1.标准考试时间110分钟。两场考试之间间隔40分钟,其中20分钟用于学生上传、做纸质备份答案所需时间,20分钟用于参加下一场考试备考时间。
上午8:20~10:10,10:50—12:40;下午13:30—15:20,16:00—17:50。
2.教务处负责的公共基础课程调整后的考试安排,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到考试班级。各学院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考试安排,具体排考结果考前1周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到考试班级。
二、相关要求
1.期末考试采用线上“雨课堂+腾讯会议”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考核。教师通过雨课堂进行线上发卷、收卷、阅卷;学生在“腾讯会议”监控下、雨课堂线上完成答卷;腾讯会议进行教师监考与巡考,并同时录像与保存。其中“雨课堂+腾讯会议”结合的组织形式示意图参考附件2。
2.监考教师在电脑上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考前一天建立“腾讯会议”作为考场。通过“预定会议”提前设定相关考试信息,并设定会议密码。预定成功后复制邀请信息(包括入会链接、会议ID、会议密码),邀请学生进入考场。
如发现有学生考前未进群,请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保证学生提前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监考教师要填写《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后交学院汇总统一保管。
三、试卷的保密和保管
1.各学院(部、中心)要严格做好考前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2.任课教师及时阅卷并保留阅卷痕迹,避免学生对成绩有异议时无据可查。
3.考试试卷和学生答卷纸质版、电子版,以及考试录像回放、监考教师安排表、考场记录单等考试相关材料,由各教学部门自行统一保管。
四、监考工作
1.各学院(部、中心)不可遗漏监考教师安排,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监考教师须是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求工作认真负责,严守纪律。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教师。各院(部、中心)应在考前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考试工作安排,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
2.培训内容:《沈阳工程学院考务管理工作规范》、《沈阳工程学院学生考试管理办法》、《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七条》、《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教师须知》,并熟知《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学生须知》,组织好课程考试,完成监考任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考生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2)向学生宣读《学生考场须知》;
(3)整理考场。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准备好自己的耳麦和摄像工具,并全程打开。监考教师进入考场提醒学生调整好摄像头位置,打开耳麦,并逐一核查学生身份(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如果出现无法确认学生身份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
(4)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现象,监考教师立即终止学生继续答卷。在《考场记录单》上填写违纪信息、填写“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同时由违纪考生远程签字(如果学生拒绝签字,2名监考教师签字后同样生效),连同违纪证据交教务处王洁。
五、期末考试的宣传和巡视工作
1.要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各学院(部、中心)应向学生做好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2.学校成立线上期末考试巡查组,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院(部、中心)要成立线上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部、中心)主考、监考课程的巡视。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确认学生身份。
3.巡考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各考场的考试纪律及监考人员到岗及执行考场规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教务处处理。
4.举报电话:尤福财13940151658 赵群15002412300
六、成绩的录入与报送
1.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学生对评分有异议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课程所属院(部、中心)提出复查成绩申请,由任课/阅卷教师及所在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等人员共同复核。确有错误的,须查明原因,并按照《沈阳工程学院学生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办法》第二十三条处理,同时办理网上成绩修改流程.。
2.纸质成绩单:以院(部、中心)为单位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装在“试卷袋”中,以备试卷抽查时使用;一份由开课部门留存;一份按成绩单报送流程开学报教务处留存。不接收个人或教研室(系)上报的成绩单。考试成绩笔误处需由教师本人签名和系(教研室主任)审查后签字生效。
七、学生缓考的办理及缓考、补考时间安排
1.学生考试如需办理缓考:⑴ 应考前按网上流程办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办理缓考;⑵ 任课教师在网上审核完毕,务必通过“企业微信”联系教务处王洁,完成教务处缓考审核。
2.缓考学生的课程考试同开学补考一起进行。补考具体考试安排见22-23-2开学第一天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
3.用于开学初补考的试题,由开课单位负责保管。
八、关于考试工作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院(部、中心)应对本学期线上考试工作进行总结。考试工作总结由各院(部、中心)自存,留档备查。
望各院(部、中心)认真按照以上安排及要求,与教务处共同组织好线上期末考试工作。
九、附件
附件1: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七条
附件2: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教师须知
附件3: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学生须知
附件4: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考场记录单》
附件5:沈阳工程学院线上考试《学生考场须知》
主题词: 落实 期末考试工作 任务 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2月26日 印发